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<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>的通知》(市人社发〔2022〕29号)文件相关规定,经本人申请,人事处审核,现将符合实用储备人才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人事处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4年6月25日-7月1日
 
 
人事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6月25日
附件:
| 姓名 | 所属单位 | 认定类型 | 认定依据 | 
| 吴奇 | 运动训练学院 | 实用储备人才 | 符合实用储备人才条件:具有硕士、学士学位学历的人员 | 
| 耿英汉 | 
 体育教育学院 
 | 实用储备人才 | 符合实用储备人才条件:具有硕士、学士学位学历的人员 | 
| 马蕊 | 体育教育学院 | 实用储备人才 | 符合实用储备人才条件:具有硕士、学士学位学历的人员 |